据报道,近日,南京市工商局在全市流通环节组织开展了食品质量抽检工作,检查发现葡萄酒问题较多。工商部门在市场上抽检了37批次葡萄酒,23批次被判为“不合格”,比例超过60%。其中不合格产品被指因为酒标不合格。
安徽戈斯曼酒业副总经理吕家杰称,一位浙江经销商要求退货,原因是有人认为他们的酒标上“750ML”的标注。浙江消保部门和工商部门宣传的容量标注鉴别法认为原装进口红酒酒标上容量均标CL,标有“ML”的均为进口灌装酒或假冒进口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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