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酒产业限制政策调整 产业升级再迎利好

2019-11-17 撤稿纠错

   近日,国家发改委网站公布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同时废止。新版目录中,“限制类”目录删除了“白酒生产线和生产能力小于18000瓶/时的啤酒灌装生产线”,“淘汰类”目录删除了“生产能力小于12000瓶/时的啤酒灌装生产线”,“鼓励类”目录将“湿态酒精槽(WDGS)的应用、生物质液体有机肥的应用”纳入其中。对此,中国酒业协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宋书玉称之为“重大利好”,表示“通过近十年的呼吁和努力,终于迎来了产业限制政策的取消”。


  以前,白酒产业存在集中度低、生产装备及技术落后等问题。2005年,为淘汰落后的白酒产能,督促白酒行业升级,国家发改委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将白酒生产线等列入限制发展类行业,从此白酒行业的准入门槛大大提高,新企业想要进入困难重重。时代发展至今,情况已经有了很大改变,但受限于政策,白酒产品生产准入标准难以提高,重要产区的优势难以发挥。另一方面,产业迟迟不能建立退出机制,落后产能无法及时淘汰,优势产能和优质资源又不允许进入,从而导致白酒产业无法贯彻市场公平竞争和自然淘汰机制,成为白酒产业实现可持续健康发展的最大瓶颈。

  对此,中国酒业协会曾多次向国家相关部门汇报并呼吁,取消或者调整白酒产业限制性政策,白酒行业的人大代表也曾联名提出“关于取消白酒产业限制政策的议案”。经过近十年的呼吁和努力,终于迎来了产业限制政策的取消。

  业内普遍认为,新版目录的发布,有利于酒业吸引优质资源,为外部资本进入酒类行业建立良性竞争机制,同时,对酒类行业生产技术、质量安全、标准化体系、诚信体系、溯源体系等各方面都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要求,将有力推动酒业落后产能淘汰机制的建立,促进酒业的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

  就新版目录对酒业相关项目的放开限制,中国酒业协会从三方面作出了专业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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