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井贡酒“年份原浆”商标仍有效
1月14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布“古井贡酒申请注册‘年份原浆’商标”一审判决书,判决驳回剑南春的诉讼请求。此前,古井贡酒公司申请注册“年份原浆”商标,四川绵竹剑南春酒厂公司便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商标无效”宣告,委员会则做出维持诉争商标“年份原浆”有效的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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