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红酒乱象,还不能不关注一个细节。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在浙江境内随机选择的一个口岸调查发现,进口到中国的红酒呈现“身价倍增”的现象。比如,进口红酒批发价约为口岸价的20倍,零售均价约为口岸均价的37.5倍,零售均价是批发均价的1.8倍。何谓口岸价?一般来说,是指商品不包括关税、增值税及口岸费用,口岸价较低,批发价畸高,这验证了税费之高,更说明了其利润之扭曲。
利润之畸高,却不乏问津者。据悉,巴黎一名华人酒商说,拉菲根据年份不同酒价不同,批发均价在800欧元左右,而在中国市场至少卖到人民币1.5万元以上。动辄上万乃至数万元的拉菲,都是谁来享用?谁能喝得起?难道只是暴发户或豪奢之家?前不久,深圳市委书记王荣直言:“茅台那么贵,如果不是公款消费绝对不会到那个价格。”而公款喝拉菲的,也大有人在,要不然也不会有人说:“有的地方说不能上茅台,但不上茅台,上一瓶进口的拉菲,会比茅台贵得多。”
公款吃喝,无论是喝茅台还是喝拉菲,都是纳税人埋单。当然还有一种情况是,一些官员喝的拉菲,是由商人埋单。而吃人嘴短拿人手软,那些官员心安理得享用商人的盛情款待,不可能毫无付出,当然,最终埋单的不是官员,而是国家资源,对这类官员,纪检部门应该查一查。
红酒乱象是一枚多棱镜,既让人看到造假者之胆大,也让人看到监管较无力,既让人看到税费之虚高,也让人看到暗含着腐败魅影。遏制红酒乱象,不能只抓一个点,只看到一个层面,而应该全方位地整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