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威龙葡萄酒等5家IPO排队企业被中止审查

  继龙大肉食IPO成功一飞冲天之后,烟台的玲珑轮胎、威龙葡萄酒等5家排队的IPO企业因为申请文件不齐备遭遇“中止审查”。

  5家企业申请文件不齐备

  根据7月中旬证监会发布的《发行监管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止审查和终止审查企业基本信息情况表》,准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山东玲珑轮胎、鑫广绿环再生资源、恒通物流、威龙葡萄酒等4家企业的审核状态是中止审查,准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山东鲁亿通智能电器也处于中止审查的审核状态。

  按照《发行监管问答———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止审查的情形》中止审查共有四种情形,其中情形一:申请文件不齐备等导致审核程序无法继续的。根据披露的内容,烟台这5家企业被中止审查的原因都属于情形一,申请文件不齐备等导致审核程序无法继续的。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这5家企业之外,烟台另外一家企业山东仙坛早在2012年5月就通过了证监会中小板发审委审核通过,但是至今仍是“已通过发审会”的状态,距离上市最后一步迟迟没有迈出。

  中止审查并不是上市中止

  根据证监会此前发布的文件,申请文件不齐备等导致审核程序无法继续的情形包括:对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需进一步明确含义;财务资料已过有效期;发行人及其中介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反馈意见回复;发行人发行其他证券品种需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导致审核程序冲突;负责本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发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或者签字会计师、律师发生变更,需要履行相关程序。烟台这5家企业究竟是哪方面文件不齐备,目前不得而知。

  但“中止审查”并不意味着上市进程中止。根据证监会发行部的有关资料,发生中止审查事项后,发行人及中介机构需及时补充相关材料或提供书面说明,证监会将视情况依照有关规定分别采取要求发行人和中介机构自查、委托其他中介机构或派出机构核查或者直接现场核查等措施。如果中止审查事项已经消除、发行人及中介机构已经进行澄清或者采取纠正措施的,恢复审查。申请恢复审查时,应当提交书面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恢复审查,恢复审查后,证监会将参照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申请的受理时间安排其审核顺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