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与新西兰有机产品互认 加大贸易互通

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管理监督委员会(CNCA)发布重磅消息,中国与新西兰有机产品认证成功实现互认。2016年11月14日,中国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国家认监委主任孙大伟与新西兰初级产业部常务副部长邓恩签署了《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局与新西兰初级产业部关于有机产品认证互认的安排》,这是中国对外签署的首个有机产品认证政府间互认协议。
 中国与新西兰有机产品互认 加大贸易互通

(图片来源: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管理监督委员会)

 
  ACB News《澳华财经在线》报道,中国国家认监委称,中国和新西兰均为全球有机产品生产及贸易的重要国家。2015年,中国有机产品销售额达600亿元人民币,累计颁发有机认证证书13000张,有机生产面积约160万公顷,今年1月至11月发放有机码15.4亿枚,出口有机产品货值8.9亿美元。

 
  新西兰是有机产业发达国家,有机认证制度较为完善,已与欧盟、美国等经济体达成互认协议。新西兰有近2000家有机生产加工企业,有机产品产值4亿多美元,其中70%出口,中国已成为新西兰除欧、美、澳外出口额最高的国家。中国向新西兰出口的有机产品主要有咖啡、冷冻蔬菜、杂粮、宠物食品原料等,新西兰向中国出口的有机产品主要有乳制品、肉类、水果等。

 
  有机认证需求增长

 
  ACB News《澳华财经在线》报道,中国国家认监委表示,随着近年来中新有机产品贸易快速增长,一些问题也显现出来,比如新西兰进口商不了解中国统一的有机产品认证制度,仅依赖来自个别认证机构的相关信息,一些不法企业和出口商弄虚作假影响了中国有机产业的整体形象;而中国从新西兰进口的有机产品经认证机构认证后一致性不高,无法对生产和认证过程进行实时有效监控,还有一些企业有机产品到达中国入关时尚不知中方有机产品标志使用等特殊要求而导致无法作为有机产品销售。产品认证体系亟待完善。

 
  根据中国国家认监委网站,中新有机产品互认协议下,中国和新西兰双方确认两国有机产品认证制度的等效性,相互承认对方的有机认证结果。

 
  值得关注的是,尽管双方生产和认证的主要有机产品种类都可以互认。但也存在一些例外:目前,中方不允许认证蜂产品;新方尚无有机水产养殖标准和有机纺织品标准,无法完成产品认证。

 
  协议还明确了双方对出口有机产品的专项要求,如中方向新方出口的有机产品不得使用人体有机肥,新方向中方出口的有机产品需按中方要求使用中国有机产品标志和有机码。

 
  双方有机产品运往对方国家时,须附有本国官方签发的有机认证证书。每批新西兰输往中国的有机产品均附有新西兰初级产业部签发的有机出口证书,中国输往新西兰的有机产品均附有中国认证机构签发的统一的有机产品认证证书。此外,中国进出口新西兰的有机产品,均需加施中国有机认证标志和有机码。中国有机认证标志从此跨出国门正式进入国际市场。 

 
  有机互认益处多

 
  根据中国国家认监委网站,中新有机认证互认协议下,双方在有机产品标准、认证要求、互认范围、后续监管等方面达成了一致性安排,为两国有机产业及贸易的发展提供了便利,充分体现了认证在促进国际贸易便利和监管合作等方面的作用,为两国带来了互利共赢的成果。

 
  助推中新自贸区建设。中新有机产品认证互认协议,是中新自贸协定框架下达成的又一重要成果,有助于深化两国经贸关系。中新自贸区是中国与发达国家建立的首个自贸区,新西兰的乳制品、肉制品受中国消费者追捧。

 
  促进两国有机产业及贸易发展。两国有机产品贸易潜力大,品种结构互补性强,中新有机产品认证互认协议的签署,将大大便利和促进有机产品双边贸易,降低风险成本,给两国消费者和有机生产商、贸易商带来重大利好。一方面,能够促进中国有机产品出口,帮助其拓展国际主流市场;另一方面,能够有效规范进口有机产品认证管理,扩大从新方进口优质有机产品,满足国内市场日益增长的有机消费需求,助推供给侧改革。

 
  促进两国绿色发展。有机产品的生产消费是生态绿色产业,发展有机产业符合绿色发展理念,对于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有机农业生产,减少了化学肥料和药物的投放量,增加土壤有机质和肥力,减少传统化学农业带来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并大大减少由常规农业生产中排放出来的有害气体,缓解温室效应。

 
  提升中国有机产品认证制度的国际影响。中新有机产品认证互认协议,是中国首个与国外政府达成的有机认证互认成果,意味着中国有机产品认证正式获得国外政府承认,有力提升了中国有机认证的权威性和国际影响力,对于推动中国认证认可走出去,将产生积极的示范效应。

 
  加强监管力度

 
  有机产品互认扩大了双方贸易往来,同时监管问题也引起广泛关注。中国国家认监委和新西兰初级产业部分别负责对本国有机产品的认证活动实施监督,并向对方通报在进出口有机产品中发现的不合格情况,以保证有机产品符合各方要求。双方还将相互通报各自有机认证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变化情况,要求对方提供有机认证机构和有机行业的相关信息。在两国主管部门的监管合作下,消费者才能更放心地食用有机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