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红酒经营企业应申报的文件:

进口红酒经营企业应到当地商品检验检疫局领取表格,准备下列申报文件:

  1、 企业营业执照;

2、 红酒质量检验检疫报告;

企业需将所对应的进口红酒样酒由国家商检总局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

3、生产厂商《生产许可证》原印件及译文(此证应为出产国当地的有关机构或组织出具);

4、生产厂商《卫生许可证》原印件及译文(此证应为出产国当地的有关机构或组织出具);

5、生产厂商《红酒生产工艺流程》原印件及译文(只需要简单的红酒生产工艺流程说明示意,并加盖企业印章或负责人签署。);

  6、 中文商标设计样张。

  保留原正面标签显示的外文并在中文标签上必须有对应译文,且中文品名字体要大于外文品名字体。样张必须是原样大小,可以是彩色打印件。

以上资料齐备后,通过当地商检局上报国家商检局审核批准,发放“中文注册商标批准书”,一款酒对应一个商标。如果一款酒再申请一个商标,红酒的中文名称不得相同。而如果申报的中文名称已有重复的,需要另外起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