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葡萄酒酿酒技术规范》

国家经贸委发布第81号公告,批准并公布了《中国葡萄酿酒技术规范》该《规范》将从2003年1月1日起施行。《规范》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定义”,对“葡萄酒”、“山葡萄酒”、“冰葡萄酒”都给出了简明准确的规定。葡萄酒仅指葡萄或葡萄汁全部或部分发酵而成的饮料酒,所含酒度不能低于7%。

干葡萄酒指含糖(以葡萄糖计)小于或等于4 g/L。或者当总糖与总酸(以酒石酸计)的差值小于或等于2g/L,含糖最高为9g/L的葡萄酒。

半干葡萄酒:含糖大于干酒,最高为12g/L,或者总糖与总酸的差值,按干酒方法确定,含糖最高为18g/L的葡萄酒。

甜葡萄酒:含糖大于半干酒,最高为45g/L的葡萄酒。

甜葡萄酒:含糖大于45g/L的葡萄酒。

山葡萄酒:采用鲜山葡萄或山葡萄汁经过全部或部分发酵而成的饮料,并对山葡萄酒技术规范做出规定。

冰葡萄酒:将葡萄推迟采收,当气温低于-7℃以下,使葡萄在树枝上保持一定时间,结冰,然后采收、压榨,用此葡萄汁酿成的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