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粮长城(宁夏)被宁夏自治区授予龙头企业称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近日下发通知,经过专家评审、实地考察及广泛征求有关方面意见等程序,中粮长城葡萄酒(宁夏)有限公司等企被自治区政府命名为第八批农业产业化自治区重点龙头企业。

  自治区政府决定,对2014年7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命名的第七批289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中,经监测符合标准的248家企业继续予以命名;经监测不符合标准的41家企业,取消农业产业化自治区重点龙头企业资格;对新申报的128家企业,经监测符合标准的118家企业,命名为第八批农业产业化自治区重点龙头企业。

  龙头企业是最具创新活力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关键,对于引领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具有重要作用。今后宁夏将创新完善龙头企业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坚持为农服务的方向,积极参与特色产业精准扶贫,带动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引入产业联合体、休闲农业、“互联网+”等新理念、新业态,延伸、拓展农业产业化链条,从各环节挖掘新的增值空间,深入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同时,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和各市、县(区)将从财政、金融、税收、贸易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推动龙头企业转型升级。自治区农牧厅等行业主管部门将加强对重点龙头企业的监督,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健全竞争和淘汰机制,做到有进有出,不断提高自治区重点龙头企业队伍整体素质,全面提升龙头企业发展质量和效益,带动全区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