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抽检葡萄酒及果酒质量合格率百分之百

为了保证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管理办法》和《山东省食品监督检验工作规范(试行)》、《青岛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监督检验工作管理规定(试行)》等规定,为正确履行质监部门生产加工环节食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能,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山东省青岛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开展了葡萄酒及果酒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现将抽查结果予以公布。

  本次共抽查了24家企业的52批葡萄酒及果酒产品,16家企业未抽到样品。依据GB 15037-2006 《葡萄酒》、GB 276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10344-2005《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食品标识管理规定》对标签、感官、干浸出物、挥发酸、总酸、总糖、酒精度、甲醇、苯甲酸、山梨酸、柠檬酸、糖精钠、甜蜜素、安赛蜜、苋菜红、胭脂红、柠檬黄、日落黄、总二氧化硫、铅、铁、铜、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肠道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等25项质量指标进行了抽样检验,实物质量合格率为100%。